新冠肺炎繼續肆虐全球,當前的疫情大流行是SARS-CoV-2透過人傳染人的方式所造成。目前證據指向SARS-CoV-2起源於動物。基因序列資料顯示,SARS-CoV-2與其他來自菊頭蝠(蹄鼻蝙蝠)族群所發現的冠狀病毒有近親關係。冠狀病毒(Coronaviruses, CoV)為RNA病毒家族之一,常見感染於人類及動物,少數冠狀病毒株屬於人畜共通病原體,意即此類病毒可以在動物與人類之間傳播。雖然而至今為止,尚無足夠的科學證據能夠確認SARS-CoV-2來源,或解釋病毒從帶原動物傳染給人類的傳播途徑(可能牽涉一種中間宿主),但相信是人類的行為破壞了大自然界的定律,特別是對動物的殺戮所引起的後果,而這就是佛陀勸告我們要「絕不殺生 」的原因。
《法句經》中說到:
「一切懼刀杖,一切皆畏死,以自度他情,莫殺教他殺。
一切懼刀杖,一切皆愛生,以自度他情,莫殺教他殺。」
我們人類的所作所為,沒有比殺生更具傷害性,殺生徹底顯現了對「眾生」漠不關心的態度。萬物皆愛惜自身生命,如同在地獄般的現代化屠宰場裏,當牲畜知道牠們的生命接近最後終點時,都會哭叫並因恐懼而畏縮。對於殺害動物的行為,可能很多人都不認同,但佛教所推動的是更為苛求的「絕不殺生 」。佛教對於「絕不殺生 」的要求,可以從佛陀為佛教徒所制定五戒中的「不殺生」戒看出端倪。佛陀訂立的「不殺生」戒,源於對生命的尊重,最初僅是對人而言,但隨著時間的變遷,不殺生戒被擴大到不殺動物,甚至不毀損植物。不殺生戒被解釋為不斷絕一切生靈的「命根」,包括人類、動物和植物,令其享盡天然的壽命。植物屬於具有一根的生命,而動物和人類則為六根具足。佛教的「不殺生」是依慈悲心及避免犯下殺生惡業為理據的。「不殺生」還要求做到「不叫他殺」和「不見殺隨喜」。在《如法經》(Dhammika Sutta)中,佛陀說:「不應殺生,不應該指使他人殺生,不應該贊同他人殺生,不向一切生靈施暴。」
佛教對於生命的尊重,可以從僧侶的日常生活中反映出來。佛陀住世時,有「放生器」的設立,規定比丘日常的用水,須以濾水袋過濾,把所濾得的小生物,放置在一個容器中,然後將這些小生命送入河川泉池。佛陀告訴阿羅漢們,在喝水時不要用神通觀看,否則會看到水中的微生物,為了不忍心殺害牠們而不飲用食水。「絕不殺生」的要求,包括不可殺害害蟲如蟑螂、螞蟻或蚊蠅等。雖然我們知道這些害蟲會傳播疫病,但我們可以做的是用盡任何方法來避免受到這些蟲蟻的傷害,而不可以主動地殺害牠們。我們可以用蚊怕水,穿上長袖衣服,也可以驅逐這些蚊蟲,但不可以把蚊打死,因為要完成這個殺戮行為,我們是一定會動瞋念的,佛陀就是希望我們不要讓這些負面情緒有生起的空間。不過當我們患病時,若是因為細菌病毒感染,需要服用特效藥治療,我們還是要遵從醫生的吩咐的。「絕不殺生」還包括不可以墮胎,就算胎兒有任何缺陷。在生命受到威脅或為了保護別人的生命時,都不可以殺生,這就是佛教不會有戰爭的原因。
有人說:酒肉穿腸過,佛祖心中留。這個說法對嗎?我們千萬不要理解偏了,把這句話當成殺生吃肉,滿足口腹之欲的藉口。這是一個悲壯的典故,說的是明朝,張獻忠攻打渝城,就是現在的成都;他在城外的廟裏駐紮,強迫裏面的和尚吃肉。當時有個叫破山的和尚說,只要你攻城後,不屠城我就吃肉。結果張獻忠答應了他。於是破山和尚一邊吃,一邊說出了這句話。他是為了數千百姓的生命,才破戒的。人家說濟公活佛是喝酒吃肉的,其實濟公活佛是大菩薩,他能轉境為利益眾生,他示現的雖是喝酒吃狗肉,但他吃狗肉能吐出來變成狗,還能把它送到淨土去。如果是殺牛殺豬幹活的,也能成佛嗎? 若能做到願意代它受苦:「我給你一刀別再受苦了,我送你生極樂世界,我替你受苦,我下地獄。」倘能發這樣的心,就是大菩薩,否則是做不到的。
殺生的惡報極大,在佛經中時常提及,如《分別善惡報應經》中說出,殺生有十種惡報:「一、冤家轉多,二、見者不喜,三、有情驚怖, 四、恆受苦惱,五、常思殺業,六、夢見憂苦,七、臨終悔恨,八、壽命短促,九、心識愚昧,十、死墮地獄。」據《法苑珠林》卷七十載,有二種殺生報:(一)短命,指因前世傷害物命,令其不得以盡天年,故感今生自身亦短命。(二)多病,指因前世惱害眾生,令其不得自在,故感今生自身亦多疾病。殺報的惡業如此可怕,對於篤信「因果」的人來說,是有一定的警惕作用的。佛陀勸勉世人不殺生,並不單從因果利害關係著墨。佛教著重修「心」,知道人的煩惱,身心所受的痛苦,都與心靈健康有關。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,「殺」的念頭和感受,是極端的負面情緒,對身心有害而無益,而所經歷的「殺戮過程」,會反射投影在作業者的心靈深處,做成傷害而不自知,這就是佛教常說的「一念天堂、一念地獄」和「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」的道理。佛說:「一切眾生,皆有佛性,皆堪作佛」。所以我們傷害一個眾生,等於傷害一位佛,所以佛教戒殺生。
《瑜伽師地論》〈瑜伽菩薩戒本〉論及菩薩可能基於「善權方便,為利他故」,寧願自己受苦報,以憐愍心而殺惡人,阻止惡人犯重大惡業而受大苦報;不過這種行徑,修行人一定要三思而後行,要確定當自己執行這殺人的行為時沒有瞋恨心生起,真的是以慈悲心來奪去這惡人的性命,才是不犯戒。佛教不但戒殺生,而且提倡積極護生。《梵網經》的菩薩戒云:「若佛子以慈悲故行放生業,應作是念:『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,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,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,而殺而食者,即殺我父母,亦殺我故身。』」。《六度集經》記載,佛陀在過去世為鹿王時,曾代替母鹿捨身,感動國王制定動物保護區,禁止獵殺;阿育王廣植樹林,庇蔭眾生,設立動物醫院,規定宮廷御廚不得殺生,凡此都是佛教對於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的示範。
人人不殺生,那麼,世界一定和平。人人和平相處,慈悲相待「眾生」,就是人間極樂世界。